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长江电力奖助学金、2023年村田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4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各相关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2022-2023学年长江电力奖助学金、村田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具体要求见附件《2022-2023学年长江电力奖助学金、2023年村田助学金评选项目一览表》。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其他申请条件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1.申请

(1)申请方式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社会助学金-当前批次名称”中选择2022-2023学年“长江电力奖学金”“长江电力助学金”“2023年村田助学金”进行申请。

(2)申请材料

除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的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发表的论文须见刊,并在系统中拍照上传。

注:请按照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

2.推荐和审定

(1)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初评学院推荐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并报送纸质材料至学工部资助中心。

(2)学工部组织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助)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助)学生。

四、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整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学院审核后的“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导出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四川大学XXXX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公章后,于11月2日1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注:应捐赠方要求,长江电力奖助学金需提交学院评审现场的照片资料,请相关学院附评审现场照片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gb-zzzx@scu.edu.cn


联系人: 努尔古丽

联系电话:028-85460908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附件:2022-2023学年长江电力奖助学金、2023年村田助学金评选项目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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