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民政部发布公告《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一批)》,我校基金会被确定为年检合格单位。
根据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对照考核标准,积极做好基金会年检工作。于今年3月份经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网络上报、教育部、民政部等层层审批,于2017年7月顺利通过2016年年度检查。
民政部发布公告《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一批)》,详见:
http://www.chinanpo.gov.cn/2351/10464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