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民政部发布第351号公告《基金会2014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一批)》,我校基金会被确定为年检合格单位。
根据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对照考核标准,积极做好基金会年检工作。于今年3月份经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网络上报、教育部、民政部等层层审批,于2015年7月顺利通过2014年年度检查。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及时发布于《公益时报》第198期03版。其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年度公益活动情况摘要、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摘要、审计机构、监事、年检结论合格,共六个部分的内容。
民政部发布第351号公告《基金会2014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一批)》,具体网址链接详见:
http://www.chinanpo.gov.cn/2351/8875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