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设奖单位设立奖助学金的宗旨和要求,我校2018年度“圣华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奖项名称
| 设奖单位
| 评选条件
| 奖助标准
及评选名额
| 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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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华曦奖学金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能力强,思维逻辑性好,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态度认真,责任感强,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名列年级前三名;
5.申请者英语水平良好(原则上要求CET-6 成绩425 分以上,含425分),表达能力强;
6.申请者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级、协会或学生会有关职务,或者组织协调过有关大型活动。
| 特等6名,
奖金:11000元/人
一等6名,
奖金:8000元/人
二等6名,
奖金:6000元/人
| (1)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药学专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排名1.2.3名的同学;
(2)四川大学化工学院制药工程专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排名1.2.3名的同学;
(3)四川大学化工学院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排名1.2.3名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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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申报学生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
学生须书面填写《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学年成绩单(教务处下载,经学院教务员认定并加盖公章)、参评当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汇总材料
请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于10月14日前将纸质上料交至江安校区3舍化工学院学工组,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68347463@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并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确认。
附件1:四川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四川大学圣华曦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