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刘永龄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9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各相关学院:

刘永龄基金会有限公司为支持四川大学办学,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特在我校设立“刘永龄基金会奖助学金”。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该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和资助对象

电子信息学院、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商学院中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专业的在校全日制本科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刘永龄基金会奖学金:共10名,奖励标准5000元/人,以上各学院按照每个专业2名推荐名额进行等额推荐。

2、刘永龄基金会助学金:共25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以上各学院按照每个专业5名的推荐名额进行等额推荐。

三、评选条件

1、刘永龄基金会奖学金:学业优秀、成绩排名靠前、思想进步、品行优良的优秀学生。

2、刘永龄基金会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行端正,生活俭朴;遵纪守法,关注社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3、能够加入“刘永龄基金会学会”,积极参加“刘永龄基金会学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评选程序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进行,推荐学生应按照要求向学生处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处将汇总后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之后在学工部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刘永龄基金会,由基金会确定最终人选。

五、其他事项

获奖助学生将自动注册成为“刘永龄基金会学会”的会员,并积极参加由“刘永龄基金会”组织的各类会员活动。

请各相关学院填写附件2和附件4中的汇总表,务必于12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zzzx@scu.edu.cn)。同时,将学生个人资料纸质版本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江安校区交到游泳池旁(16舍对面)学生处资助中心办公室

望江校区交到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学生个人资料包括:

1、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附件1中的刘永龄基金会奖学金获奖者简况表

2、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交附件2中的刘永龄基金会助学金获助者简况表

2、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区政府部门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同学均需提供2016-2017年学习成绩单

4、其他证明材料,如:2016-2017年度论文发表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附:

附件1刘永龄基金会奖学金简况表

附件2 刘永龄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 刘永龄基金会助学金简况表

附件4 刘永龄基金会助学金汇总表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7/11/29

附件:附件4刘永龄基金会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3刘永龄基金会助学金简况表.xls

附件2刘永龄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1刘永龄基金会奖学金简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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