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捐赠单位的要求,经学院评选推荐,由学工部审核,初步评选出我校2017年 “刘永龄奖助学金”推荐学生,现将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13日-12月17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与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85468661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17/12/13
附件:刘永龄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