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雅居乐地产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2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各相关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提前报送材料的要求,我校2017年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10个专业的三、四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共20名,其中本科生15名,研究生5名。资助标准5000元/人,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等额推荐。

名额分配:建环学院:6名,2名研究生、4名本科生,

电气信息学院:5名,2名研究生,3名本科生,

商学院:5名,4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

公共管理学院:1名,1名本科生,

经济学院2名,2名本科生,

吴玉章学院1名,1名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良

四、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进行,推荐学生应按照要求向学生处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汇总: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sczz@scu.edu.cn。附件1中的家庭贫困情况须填写父母的职业、家庭成员的构成、家庭的年收入、家庭贫困的原因,300字左右;照片须插入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汇总后的学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报雅居乐地产公司。

4、雅居乐公司审定:雅居乐地产公司进行审核并确定初步人选,学生处在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

五、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原住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二)助学金申请表。

(三)规范(教务处下载)的上学年各科成绩单行和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四)申请表上所填奖项获奖证明复印件。所有奖项的计入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请各相关学院填写附件1中的汇总表格,在10月18日前发送至至邮箱(xsczz@scu.edu.cn),同时将学生申请表、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附:1、雅居乐助学金汇总表

2、四川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7/10/12

附件:

2017四川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四川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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