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四川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努力学习、为社会多做贡献,鲁鸿川先生特于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设立“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现将2017年“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助学金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
“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用于奖励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的大二、大三年级在读本科学生,2017年共计5名。
二、 助学金评选条件
“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旨在资助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家庭贫困的优秀本科生。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贫困,学习刻苦
2、思想政治素质高,得才兼备、勤奋学习的学生党员和学生积极分子。
3、学风严谨,善于思考,具有一定学术能力、特别是具有解决问题能力的优秀学生,或是学业成绩在专业、年级名列前茅的优秀者。
4、注重学习,理论联系实践,善于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优异成绩者。
5、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专业研究和工作的学生。
三、 助学金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作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
2、评选中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执行遴选程序。
3、除申请人家庭贫困外,还需特别注重个人品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促进心系祖国,服务社会。
四、 助学金评选办法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组织成立“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会”)进行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负责奖学金的管理及监督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评委会拟定评选通知并在基金会网站及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自己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生科审议同意后,报评审会审核。
3、评审会依据评选条件审核确定初选学生,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初步获奖者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备案。
4、由鲁鸿川先生和学校进行审定,最后确定获得奖励的学生名单。
五、 助学金申请程序
申请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申请表》以及获奖情况证明、论文复印件、贫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学生科。请严格按照时间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四川大学鸿川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