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四川大学·五粮春优秀教职工奖(电子类)”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0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根据《“四川大学˙五粮春教育基金”实施方案》以及《“四川大学˙五粮春奖教金”实施细则》要求,为表彰电子信息学院在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上工作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四川大学“五粮春优秀教职工奖(电子类)”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在职教职工,评选向中青年教职工倾斜。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

评选四川大学“五粮春优秀教职工奖(电子类)”获得者12名,每名获奖者奖励20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品德高尚,真情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得到师生认可。

3.爱岗敬业、潜心工作,不断提升岗位胜任能力,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公共事务。

4.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行政服务等岗位上贡献突出。

5.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勇于奉献,服从工作安排,能够完成校院交办的重大和紧急事项。

6.对于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以及因本人渎职产生责任事故的不能参加评选。

四、评选及表彰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四川大学˙五粮春优秀教职工奖(电子类)”评审表》及个人相关支撑材料。

2.由电子信息学院牵头成立 “四川大学·五粮春优秀教职工奖(电子类)”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审。

3.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请人将《“四川大学˙五粮春优秀教职工奖(电子类)”评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学院办公室(基础教学楼A109),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17:00点前。

联 系 人:李运国

联系电话:85463875

邮 箱:151470840@qq.com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17年11月9日

四川大学˙五粮春优秀教职工奖(电子类)”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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