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商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我校2015—2016学年 “周大福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推荐名额
序号
| 奖项
名称
| 设奖
单位
| 评选
条件
| 奖助标准
及评选名额
| 评选范围
| 学院推荐
名额
|
1
| 周大福奖学金
| 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公司
| 标准一:品德优良,无必修课不合格,在本专业上一学年总成绩排名前5
标准二:品德优良,无必修课不合格,在本专业上一学年总成绩排名前20,同时曾担任院级学生会及以上的主要职务或校级协会主要职务一年及以上
标准三:品德优良,无必修课不合格,在本专业上一学年总成绩排名前30,在校曾作出杰出表现或获得杰出成果(此种情况需要老师拟写推荐说明并得到周大福审核)
只要达到以上标准之一的学生,即符合评选条件
| 每年级10人,总共30人,每5000元/人
| 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限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科学专业,经济学院国贸、经济学专业学生)
| 每年级推荐12人,总计36人。
各专业推荐名额见下表
|
年级/专业
| 管理科学
| 运营管理
| 市场营销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二年级
| 推荐名额
| 1
| 1
| 4
| 3
| 3
|
三年级
| 推荐名额
| 1
| 1
| 1
| 4
| 5
|
四年级
| 推荐名额
| 1
| 2
| 1
| 3
| 5
|
注1、此推荐名额由周大福公司根据学院人数计算,请学院按照推荐标准,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2、所有申报学生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论文发表时间的计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论文须见刊。
二、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学院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学校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报学生处资助中心。推荐学生须书面填写《周大福奖学金参评推荐表》,并由学院签署意见。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b-zzzx@scu.edu.cn.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汇总报周大福审核: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并将学院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报周大福公司,由周大福公司进行测评及面试(测评及面试将根据公司安排另行通知),从36名候选学生中初步确定30名获奖学生,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三、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需要报送《周大福奖学金评选推荐表》一份(设奖单位要求必须手填,并附上一张一寸彩色相片)纸质版与电子版扫描件;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实习证明或个人作品等与评选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扫描件,纸质版为复印件,电子版扫描件为原件扫描。
学院需要报送《周大福奖学金推荐汇总表》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评选专业上一学年学生成绩汇总明细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扫描件均为原件。
所有材料于3月20日内交学生处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联系人:卓玛 电话:85468661
附:《周大福奖学金参评推荐表》
《周大福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7/3/14
附件:
附件1:2016周大福奖学金参评推荐表(四川大学).docx
附件2:2016周大福奖学金汇总表(四川大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