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理工医各单位:
按照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教师教育发展基金2016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评选工作已开展,每个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唐立新优秀学者奖” 是为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青年教师而设立,由学校牵头组织评选。现将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和奖励金额
2016年“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共奖励19名(其中理工医科类14名、社科类5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二等奖3名,奖金5万元/人,三等奖15名,奖金1万元/人。
原则上已获得“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的老师不再推荐。
二、评选办法
详见《“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奖励办法》(附件1)。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在2016年11月8日前完成推荐、公示工作,相关材料报科研院(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推荐表》(附件2)、《“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被推荐人近五年主要学术贡献》(附件3)和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科研院,“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lfh@scu.edu.cn。
联系人: 刘福华 联系电话:85407195
四川大学科研院
2016.10.31
附件1:“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奖励办法
附件2:“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推荐表
附件3:“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被推荐人近五年主要学术贡献
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