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我校2014-2015学年度“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见下表)
注:所有申报学生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论文须见刊,并提供复印件。
二、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每个学院根据学生处电话通知的名额进行推荐。学生须书面填写《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请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表,及学生的申请理由进行严格审核,由学院签署意见并盖鲜章。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b-zzzx@scu.edu.cn.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并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审定。
以上第1、2项请于3月31日前完成。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书面申请表以及获奖情况证明、论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31日内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书》
《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1: 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奖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