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乐天地产(成都)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设立“韩国乐天(LOTTE)集团高校奖学金”。现将此次奖学金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奖励名额:10名,每人1000美元,总额为:10000美元。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和本科三年级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
因设奖单位的要求,10名奖励学生中包括以下三种类别的学生:
类别(一) 困难家庭及弱势群体学生:5名,包括学生本人为残障人士、孤儿,或来自低收入家庭、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为残障人士的家庭、单亲家庭等情况。该类别奖励对象在校期间仅限获乐天奖学金1次,即本年度获奖后直至毕业前将不再参与乐天奖学金的评选。
类别(二) 成绩优秀学生:3名,不受“类别(一)”限制,仅以成绩及在校表现作为评选标准并择优奖励的对象。该类别奖励对象在校期间仅限获乐天奖学金1次,即本年度获奖后直至毕业前将不再参与乐天奖学金的评选。
类别(三) 有入职意向学生:2名,关注乐天、有意向在毕业后就职于乐天集团下属企业的学生,且本人同意在校期间至乐天集团进行实习,实习期不少于1个月。该类别奖励对象在校期间获奖次数不限,即直至毕业前每年可申请参与乐天奖学金的评选。
二、推荐名额:
共推荐14名候选学生,各相关学院及专业推荐候选学生名额如下:
1、经济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专业共推荐8名,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名,优秀学生2名,有入职意向的学生2名。
2、法学院:法学专业推荐6名,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名,优秀学生2名,有入职意向的1名。
三、奖学金评选标准:
1.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校内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术创新活动等,并在上一学年(即2014-2015学年)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满分4.0制)或综合成绩达到80分以上(满分100分制),且无不及格科目;
2.在达到上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各类别对象根据以下具体标准进行评选:
1)作为困难家庭及弱势群体学生的奖学金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伤残鉴定、家庭收入证明等)。
2)作为成绩优秀学生的奖学金申请人,以上一学年各课程综合成绩作为基本依据,并结合其他学术成就(如,专业领域学术竞赛获奖、在国际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等)、学生活动表现(如,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交相关复印件。
3)作为有入职意向学生的奖学金申请人,除了提供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参与评选,还需提交个人简历1份(中文,A4纸1页,须标明在乐天的具体求职意向)。注:该类别申请人在参与评选时务必知晓并同意:若最终确定获奖,将在毕业前至甲方进行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实习活动,并在领取奖学金后与乐天另行签订实习协议。
四、奖学金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档;
2、教务处打印的2014-2015学年成绩单(扫描件)。
3、学院出具盖章的2014-2015学年综合排名证明(含名次/人数、排名百分比)扫描件。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扫描件)。
5、有入职意向的学生请提交个人简历(电子档)
6、获奖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奖学金的评审流程:
1、请相关学院及时将评选信息发布给学生,并按通知要求评选出候选学生;
2、候选学生经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相关学院将学生信息制作一份《奖学金名单》(见附件1);
3、请各相关学院于5 月 6日16点前将excel电子版《奖学金名单》及《个人申请表》,以及成绩单、困难证明、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至(xgb-zzzx@scu.edu.cn);
4、学生处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后,在学生处网页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14名候选学生报乐天地产有限公司待审批;
5、乐天奖学财团通过企业审核,确定10名获奖学生公示名单,学生处网页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10名获奖学生。
注:《奖学金名单》及《个人申请表》请按范例用中英文填写;
附 件:
1、《奖学金名单》
2、《个人申请表》
联 系 人:卓玛
联系电话:85468661
邮 箱:xgb-zzzx@scu.edu.cn
地 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