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四川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项目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2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各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我校2015年度四川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项目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该项目有“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唐立新奖学金”、“四川大学唐立新助学金”等三个项目。目前,先开展前两项奖学金项目的评选工作,获得该两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将连续受助,直至顺利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四川大学唐立新奖助学金”将在获得“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中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 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报名申请“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该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且无挂科及重修;

4)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或至少符合选择条件中的一个,且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含30%)。

2.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6)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唐立新奖学金

该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吴玉章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且无挂科及重修;

4)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或至少符合选择条件中的一个,且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含30%)。

2.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6)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奖励名额及额度

(一)四川大学唐立新奖学金

奖励名额:50人,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经审查合格将连续受助,直至顺利完成学业(如有机会在国内外高校继续深造,可继续获得本项资助,最高至博士毕业)。

推荐名额:85人,每个学院推荐名额将电话通知,包括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院推荐为差额推荐。

(二)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唐立新奖学金

奖励名额:10人,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经审查合格可连续受助,直至顺利完成学业(如有机会在国内外高校继续深造,可继续获得本项资助,最高至博士毕业)。

推荐名额:15人

三、评审程序:

(一)材料筛选阶段

由学生工作部发放评选通知,各院系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统一填写《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者《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学年成绩单(教务处下载,经学院教务员认定并加盖公章),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唐立新奖学金”的同学还须提交学术导师和专业学院辅导员的推荐意见。

成绩单及所取得的各项荣誉,证明材料均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发表的论文须见刊,并附上复印件。

(二)推荐和审定

学院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学校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选出该学院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由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审核,并填写附件三汇总表与汇总材料一并报学生处。

学生处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汇总,报送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并由基金会报送唐立新先生,由唐立新先生从100名学生推荐学生中亲自进行初选,以及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数60%。纸板成绩占总分数40%)来确定60名初步获奖学生名单,学生处在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学院评选推荐工作请于10月20日前完成。推荐学生需要报纸质版《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一份;附上相关证书、实习证明或个人作品等与评选有关的资料;学院需要将附件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zz@scu.edu.cn.所有材料于10月20日前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联系人:董薇 电话:85460908

附:四川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四川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5-10-12

附件1:2015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2015年吴玉章学院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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