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家乐福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13日浏览量 :

各相关学院:为了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困的四川大学学生继续大学学业,家乐福集团特在四川大学设立四川大学“家乐福助学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设置:

10名,资助金额:4,000元整/名.

二、奖励对象:

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2013级本科新生。

每个学院各2名,共10名,其中外国语学院受助学生应分别为英语专业和法语专业各一名。

三、评选基本标准:

1、 家庭条件贫困,家庭收入水平在当地家庭最低收入水平以下

2、 品学兼优,勤俭节约

3、 承诺完成4年学业

四、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sczz@scu.edu.cn.该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并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在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报设奖单位确认。

4、设奖单位确认:设奖单位对学校报送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最终受助学生。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将附件一推荐学生书面申请表(Student File Format)以及贫困证明、高考成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19日内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同时将学生申请表(Student File Format)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zz@scu.edu.cn

联系人:卓玛,联系电话:85468661。

附件:

student file format.xls

助学金汇总表.xls

四川大学学生处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3年11月13日

关闭

电 话:028—85401237、85404237    

地 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410室  邮 编:610065 

电 邮:scuef@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