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欧莱雅西部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0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各学院、全校同学: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设立“欧莱雅西部助学金”,用于资助十所高校中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四川大学作为受捐学校之一,拟于近期开展2013年“欧莱雅西部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四川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2、资助对象须为“4·20芦山地震”地震受灾学生(雅安籍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4、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的四川大学本科及以上学生。应届新生必须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入学统考(被保送入学者除外);往届在读生上学年各科考试总成绩排名名次在全班前50%(若无排名,则学年各课平均成绩在80分/B以上)。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

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资助方式为一次性资助。

获资助同学自动进入四川大学欧莱雅慈善精英俱乐部,将获得由校团委提供的成长帮扶和咨询指导。

三、申报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欧莱雅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简介一份,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担任学生干部或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个人获奖情况等,1000字以内。

3、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复印件(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需由父母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单位或民政等部门出具);

4、由学院盖章核准的在读期间学习成绩单(续申请的同学请提交由学院盖章核准的上学期学习成绩单),2013级新生可暂不提供成绩单;

5、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四、申请方式:

请申请同学下载填写“欧莱雅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中“操行评语”一栏中“班主任签字”一项,由辅导员进行评定,并将相关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纸质文档交至学院分团委书记处,由学院统一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于12月17日(周二)下午5:00之前交至望江行政楼团委240办公室。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团委指定邮箱:scutw@163.com,获助名单将在欧莱雅公司和中国青基会评定后予以公示。

联系人:黄菲娅85401222

张佳音18349278611

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

欧莱雅西部助学金申请表

初次申请□再次申请□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印制

姓名

性别

姓名汉语拼音

出生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就读学校

(院、系、专业)

学别

本科□/硕研□/博研□

班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区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曾接受希望工程资助

曾接受助学金资助□/曾就读于希望小学□

大学期间是否同时享受其他奖(助)学金

名称

金额

名称

金额

现是否担任班、校、学生会、党(团)组织干部

是□/否□

曾获何种奖励(县级以上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家庭情况

家庭住址

家中是否有欠债

有□/否□

父母是否健在

父母双全□/父母双亡□/父亡母在□/父在母亡□

父母是否有疾病或残疾

父亲有□/母亲有□/无□

上学期主要课程成绩(限再次申请者填写)

课程

平均成绩

成绩

操行评语

班主任签字:年月日

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欧莱雅公司、中国青基会、校团委各留存一份。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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