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为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和氏璧化工集团特在四川大学设立四川大学“和氏璧化工奖学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10名,奖金3,000元整/名,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比例按70%和30%分配。
二、奖励对象:高分子学院、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品学兼优的大学四年级,以及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专业要求及名额分配:
奖学金候选学生12名,每个学院按照相应条件择优推荐4名优秀学生,其中包含3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
四、评选基本标准:
品学兼优的优秀大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五、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sczz@scu.edu.cn.该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并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在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报设奖单位确认。
4、设奖单位面试答辩:设奖单位在收到初审名单后,将组织面试考核,从12名学生中评选出10名最终获奖者。
六、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书面申请表以及获奖情况、论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论文等成果需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获得)于11月11日内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zz@scu.edu.cn
联系人:卓玛,联系电话:85468661。
附件:四川大学和氏璧奖学金申请表
和氏璧奖学金汇总表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3年11月1日
和氏璧奖学金汇总表.xls
四川大学和氏璧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