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和奖励在内地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生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我校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见下表)
奖项 名称 |
设奖 单位 |
评选 条件 |
奖助标准 及评选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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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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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努力学习并成绩优秀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勤俭诚信; 4、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奖励人数:30人。 奖励金额:6000元/人,在校期间10个月,每个月发放6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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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本科生。 基金会将通过接受资助的大学对获奖学生每年进行考核,合格者可在本科阶段,连续享受三年奖学金。 |
注:所有申报学生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学生提交申请至学院,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报学生处资助中心。每个学院推荐一名学生。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b-zzzx@scu.edu.cn.该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评选: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组织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初步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在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报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审定。
以上第1、2项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
三、报送材料:
1、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一)
3、推荐学生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4、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汇总表(附件二)
以上材料于10月10日内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联系人:帕哈尔定,电话:85460908
附: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
2、2019年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汇总表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