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热心公益、关爱他人的社会责任感,香港同心慈善文化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同心奖学金”。现将我校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及评选名额
奖励人数35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名。
二、评选范围
2021级本科生,基金会将通过接受资助的大学对获奖学生每年进行考核,合格者可在本科阶段,连续享受三年奖学金。推荐同学在获奖期间如果表现不佳,将被取消连续受助资格。
注:所有申报学生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三、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且专业排名靠前者(排名30%以内);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社团及公益活动;
4.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获得所属学院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当前批次名称”中选择“同心奖学金”进行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
请按照相关的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
(三)推荐和审定
1.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核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审核;
2.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按照核定的名额择优选出该学院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并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
3.学生处组织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学生;
4.在学生处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以上第(一)(二)项请申请学生于10月10日前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线上完成。
五、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整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学院审核后的“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导出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同心奖学金申请表》,加签字、盖公章后,于10月13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玛
联系电话:028-85416091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