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心续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各学院(系):

为奖励和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四川大学同心社校友募集资金设立了“同心续航”奖学金。根据捐赠协议的要求,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2024年“同心续航”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资助标准

四川大学在读全日制2024级本科新生,每人5000元/年。

每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校遴选,全校评选30名。

二、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勤奋刻苦,品学兼优,高考成绩优异;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获奖学生需签署一份道义协约,同意完成学业后,在经济能力许可范围内,通过捐赠等方式资助其它有需要的学生。

注: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以及因遭受突发情况(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 评选程序

1.申请和提交材料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助学金-当前批次名称”中选择2024年“同心续航”奖学金进行申请,并在系统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推荐和审定

1)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初评学院推荐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并报送纸质材料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2)学工部按照捐赠协议实施细则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助)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助)学生。

四、 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整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学院审核后的“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导出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四川大学“同心续航”奖学金申请表》,签字、盖公章后,11月1日1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联系人:  卓玛          

联系电话:85416091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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