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理工医各单位:
按照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四川大学唐立新发展基金(奖励教师)2015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 评选工作已开展,每个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是为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不含45周岁)优秀青年教师而设立,由学校科研院牵头组织评选。现将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和奖励金额
2015年“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理工医科类)共奖励13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二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人,三等奖11名,奖金1万元/人。每个单位限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全校评选。
二、评选办法
详见《“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奖励办法》(附件1)。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在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推荐、公示工作,相关材料报科研院(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办公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将《“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推荐表》(附件2)、《“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被推荐人近五年主要学术贡献》(附件3)和公示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科研院。
联系人: 刘福华
联系电话:85407195
附件1:“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2:“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推荐表.doc
附件3:“四川大学唐立新青年科学之星奖”被推荐人近五年主要学术贡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