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提前报送奖学金申报学生材料的要求,我校2015年度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资助标准
1.本年度共评选本科生15人。
2.奖学金额为3000元/人·年。
3.依据基金会学院兼顾的要求,采取每年学院轮换评选的办法,今年参评学院为:
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软件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华西药学院、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没有纪律处分;
3.学业成绩优秀,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30%之内;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突出,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优先。
注:所有申报学生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稻盛京瓷奖学金今年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均有重大变化,各学院推荐人选时敬请注意。
二、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参评学院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为等额推荐。
学生须书面填写《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签署意见。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sczz@scu.edu.cn.该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评选: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组织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上报的15名等额推荐人选,在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报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以上1、2项工作请学院于9月21日前完成。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书面申请表以及获奖情况、论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1日内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因各基金会今年评选时间有所调整,后续申请流程较多,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书》
《四川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汇总表》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5-9-9
附件1:四川大学 奖学金申请书
附件2:四川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