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后称“基金”)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公司。为奖励、资助就读于四川大学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困的在校优秀大学生提供经济援助,使其能顺利完成大学本科课程,基金特在2009学年至2012学年的4个学年中,在我校设立“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四川大学奖学金”。
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助范围、名额、标准
奖助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生活贫困的201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优先考虑来自中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的学生。
本学年奖助人数40人,奖助标准为5000元/人。各学院各推荐2名2012级本科生参评。
符合奖助条件并经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选拔出40人。(注:如果该项资助在今年续约,获助同学可连续四年获得该项奖助金)
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条件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接近保障线的,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大学本科课程就读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学生须提供原住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并获得所属学院领导推荐。
2.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同学关系良好。
3.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且专业排名靠前者。
4.高考成绩高于原居地省控线(专业、文/理科)20分以上。
评选程序
1、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推荐的基本程序,学院于3月12日前统一将2名推荐学生书面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江安16舍对面),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48名(评选人数的120%)学校初评名单;
2、4月,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学生进行面试,并审阅其高考成绩和第一学期的成绩,确定其是否获得奖励的资格,面试结果报基金董事会。待基金董事会确认后将最终获助名单公布于学工部网站主页。
材料准备
1、高考成绩单复印件,需注明当地重本分数线或最低招录分数线。
2、上学期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公章。
3、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四川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附件一)。
4、四川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附件二)。
5、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贫困证明原件。
获奖学生的义务
1.获奖的学生每人每学年需要撰写一份个人状况、学习报告和致基金董事局的谢函,由大学在每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转交基金。
2.获奖学生在受奖助期内,如个人或家庭的状况与填报申请书时有重大变异,有责任主动通知管理委员会。
3.获奖学生需签署一份道义协约,同意完成学业后,如经济能力许可,会通过捐赠方式资助其它有需要的学生。
4.获奖学生需成立『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四川大学奖学金同学会』,组织和推动回馈社会活动。
取消奖学金资格的情况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将失去受助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课程考核有一门不及格者。
3.成绩出现多科下滑或平均分出现大幅度下滑,将发予警告信并将考虑取消受助资格。
4.瞒报家庭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者。
5.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6.家庭经济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奖助者。
7.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藉或转学者。
8.有合理的原因有必要终止助学者。
另外,学生必须注意:原则上,任何获得此奖励的学生不得同时享有其它的奖、助学金(特困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除外)。
联系老师:学生处蒋永
联系电话:85468661 85998965
附件1: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四川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四川大学 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会简介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26日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简介.doc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四川大学奖学金申请表.doc
四川大学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