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9日来源 : 作者 :浏览量 :

各学院(系):

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卓越工程师和优秀人才,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捐资在我校设立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为做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及额度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团队,可推荐1名主要参赛学生参评)。

本次评选拟奖励10名学生奖励5000元/人;拟资助10名学生,资助5000元/人。

三、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及原则

奖学金申报须满足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刻苦,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3.积极参加双创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

助学金申报须满足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刻苦,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3.积极参加双创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2.所提交的竞赛获奖等相关荣誉获得时间,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加奖学金评选,另可1名学生参加助学金评选。在学院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工部。

2.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工作组,结合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拟推荐名单报捐赠方进行审核,捐赠方审定无异议后,由主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五、材料报送

1、材料内容

(1)《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同时发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电子版)。

2、报送要求

请相关学院(系)于1031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电子版发送xgb-fzzx@scu.edu.cn邮件命名为“吴江奖助学金+**学院”

联系人:学工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60907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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