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双一流”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对外联络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匹兹堡学院等六个单位,在研究生教学楼2区101报告厅联合举办了监察法学习辅导报告会。报告会由成都市纪委胥精华处长主讲,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李栓久教授主持,上述六个单位全体行政人员参加。
报告会上,胥精华运用扎实的理论并结合鲜活的案例,从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的性质、职能和职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等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指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报告结合世界各国、各地区反腐体制及我国监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深入分析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制定监察法的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对监察法的重点条文,包括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梳理了监察委与纪委、司法机关的关系。报告还结合高校的单位属性,结合案例说明高校监察工作的对象范围,提出了高校监察工作的改革设想。整场报告会内容丰富、准备充分、讲解细致、充满激情,既有理论深度、思想深度,又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
本场报告会是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的专题活动,旨在营造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学习监察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培训辅导,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监察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下一步要将认真学习原文与思考本职工作相结合,找准职责定位,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本领。